品牌标志设计具有以下特征:
1.本身没有物质实体。品牌自身是无形的,不具有独立的物质实体,不占有空间,它必须通过一定直接或间接的物质载体表现其自身。其直接的载体多是图形、品牌标记等。间接载体则是与该品牌相关的价格等。因此,品牌虽然没有物质实体,但并非没有物质载体,只是以间接形式存在而已,而它的价值也与间接物质载体的价值有不同分离的关系。
2.品牌属于专有并且通过使用能为拥有者取得持续的经济效益。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能够较长期地持续地发挥其资产的作用。品牌不同于某则信息。信息只是偶尔地、短暂地而不能持续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经济效益,因此信息不能视为无形资产。给一件普通的衬衣缝上“鳄鱼”或“登喜路”的标志设计,其价值马上增加,由普通成衣上升为时尚服装,甚至有地位象征。这恰好反映了品牌标志设计的内在属性。
3.品牌具有明显的排他的专有性。这种排他的专有性,有时通过企业自身保密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如专有技术、经营秘密);有时则通过适当公开其内容作为代价以取得广泛而普遍的法律保护(如专利权);有时则又借助法律保护并以长期生产经营服务中的信誉取得社会的公认(如商标、品牌认知等)。
4.品牌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是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品牌潜在价值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即有时可使产品取得很高的附加值,有时则由于技术上与经营服务更新竞争不力,未能保持产品质量更好、性能更新、成本更低,从而使企业原有的品牌迅速贬值。

人和时代设计
品牌设计、VI设计、标识设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