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线及其组合的概念,所谓产品概念,是指企业从市场的基本需求开始,一直将产品延伸到能够满足市场更多需求的具体产品或服务上。菲利普·科勒和凯文·莱恩·凯勒将产品界定为以下六个层级(这里以人寿保险为例)
(1)用户需求。必须体现企业为用户所提供产品门类的核心需求,如安全。
(2)产品大类。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并满足用户某一核心需求的所有产品种类,如储蓄和收入。
(3)产品种类。在企业为用户所提供的产品类中,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将产品大类划分为具有不同功能的几组,如金融证券或财产保险等。
(4)产品线。在同一产品种类中具有密切关联性的一组产品,它们以相类似的方式产生作用或出售给相同的用户群,或通同类型的销售网点出售,或在一定的幅度内做产品价格上的变动,如人寿保险。
(5)产品类型。指在同一产品线中分属若干可能的产品形式中的一组产品项目,如有期限人寿保险。
(6)项目设计。一个品牌VI设计或产品线内明确的单位,以根据尺寸、价格、外形或其他属性加以区分,如可更新的有期限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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